近日,昆山清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债权转让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义务,支付了欠款,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解决,一起看看吧!
庭审现场,三人当庭握手言和
原告陈某与被告赵某、第三人李某因债权转让纠纷涉诉来院。起诉前,第三人李某将其对被告赵某的债权转让给原告陈某,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同时移交借条,并通知被告。原告陈某向被告赵某多次主张还款未果,故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敏锐察觉到三方当事人虽因债务产生隔阂,但仍有协商基础。考虑到案件标的明确、法律关系清晰,为避免诉讼加剧矛盾,法官决定以调解为切入点,采用 “面对面释法 + 背对背疏导” 模式展开工作,一方面向被告赵某阐明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提示其失信风险;另一方面引导原告陈某、第三人李某从多年情谊出发,理性权衡诉讼成本与调解效率。
经过法官耐心疏导,三方终于打开心结。被告赵某当场筹措资金,向原告陈某支付 12 万元欠款,三方签署调解协议并确认债务全部清偿,庭审现场,三人当庭握手言和。
调解优先,当庭履行。这既提高了诉讼效率,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化解矛盾。下一步,宿松法院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贯彻落实“六尺巷工作法” ,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真正做到定分止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