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要债公司适用“四所一庭一中心”成功调解了土地纠纷。
远见村村民姜某因土地产生纠纷。姜某认为其子和自己的土地没有区分开,导致双方争执不下。两人积蓄矛盾已久,曾有多次纠纷发生,在收到“四 所 一 庭 一 中 心”联动工作群里村委会发出的消息后,兴农法庭及时响应。
兴农法庭联合司法所、派出所、镇政府等进行现场调解,从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双方进行沟通,两人之间的矛盾存在很大的误解,通过法庭工作人员将二人分开进行谈心谈话,从亲情和法律的角度,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姜某与其子达成和解。
此次土地纠纷成功调解,兴农法庭积极参与“四 所 一 庭 一 中心”、“三 官 一 律 进网格”工作,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至于未发、化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