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收债公司调解丰台街道向阳社区居民高某某因房屋拆迁遗留拆迁补偿款及四套安置房购买资格,其五名子女(含一代位继承孙子女及旅居国外的外籍女儿高丽某)因遗产分配引发纠纷,随即向丰台街道申请纠纷调解解决问题。街道接到此纠纷调解申请后迅速介入,成立专项调解小组,严格依据法律事实、结合各方需求为此拆迁家庭分家析产,同时结合涉外财产转移等问题综合研判,通过多次调解,成功为当事人提供合理方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过程】
鉴于矛盾纠纷涉外性、数额高、时限紧,街道联合村居法律顾问、街道调委会、向阳社区调委会,迅速成立专项调解小组,通过“三步走”的调解策略开展工作。
一是街道、社区两级调解员与当事人开展“背对背”摸底,由街道和社区调解员分别与各方继承人进行谈话,耐心听取其诉求和意见,梳理出争议焦点:其一,拆迁补偿款及安置房购买资格应如何合理分配;其二,外籍继承人高丽某的合法权益如何实现,以及涉外财产转移的具体操作路径。
二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迅速梳理相关法律条文,结合涉外继承的特殊规定,实施“环扣环”论证,为方案制定提供专业支撑。调解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认定此次遗产继承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高学某应继承的份额由其子高某代位继承;对于拆迁补偿款,应在扣除相关费用后,由各合法继承人按比例分配;对于安置优惠房屋,则结合实际需求拟定了多种分配方案。
三是调解小组逐一评估方案的法律风险与执行可行性,随后组织“面对面”协商,从亲情角度疏导,用法律规定明晰边界,最终提出“四子女(孙子女)分得房屋,将对应拆迁款补偿给涉外子女老五”的方案,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兼顾各方实际需求。经过多轮沟通,五名子女(孙子女)均认可该方案并签署调解协议,同时调解小组针对高丽某涉外财产转移问题告知其需按照《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进行。
【调解结果】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四子女(含孙子女)分得四套安置房的购买资格,并将拆迁补偿款扣除安置房预付款后剩余的补偿款及临时安置费共计106万元支付给高丽某;高丽某自愿放弃对安置房等不动产权利的继承。调解小组还就高丽某作为外籍继承人涉及财产转移事宜,向其详细解释了《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指导其依法准备申请材料并按程序办理财产转移手续,最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