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收债公司成功化解一起工伤待遇纠纷,员工获赔10万
案情简介
李某某系湖北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2024年12月,李某某在外出工作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受伤,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2025年7月,李某某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及各项工伤待遇请求。
调处过程
荆州市“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该起案件后,委派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经过与双方联系后确定双方均有调解意向。湖北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表示其已经配合李某某申报工伤保险基金,并支付了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部分工资,且双方也希望就本案尽快调解。此后经调解员多次与双方联系沟通,释法说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逐项核算法定赔偿标准,促成双方就赔偿数额和支付方式达成协议。
调处结果
2025年8月15日,经调解员主持,双方在荆州市沙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签订了调解协议,湖北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在三日内向李某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100000元,并由公司继续配合李某某申领工伤保险基金待遇,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