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催债公司成功调解某建材公司与某集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某集团公司因承建的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在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向某建材公司采购洁具、水电材料等货物,某建材公司按约履行交付货物并出具发票,但某集团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根据双方已结算的开票金额, 某集团公司尚欠某建材公司货款360万余元,某建材公司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案系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标的较大,且双方具有长期合作关系,具备良好调解基础,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担任特邀调解员的政协委员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收到案件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并听取双方意见,发现双方对于欠付款项并无争议,某集团公司有还款意愿,拖欠货款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资金存在困难。经过认真分析,调解员认为如果任由矛盾扩大,不利于维护双方长期合作关系,为此,提出通过分期付款的形 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的初步方案,以此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制定调解方案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 调解。调解过程中, 向双方当事人陈述利害,讲明继续合作带来的长期利益,通过调解方式及时化解纠纷对维护企业形象和市场声誉的重要性,以及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时间成本等。经过调解员认真释法明理, 耐心劝导、陈述利弊,双方最终达成共识,握手言和。
处理结果
某建材公司与某集团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某建材公司放弃利息,某集团公司分期偿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