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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讨债公司介绍80岁张奶奶被“律师”忽悠,走马法庭帮其追回800元损失

栏目:要债新闻 日期: 浏览:13 来源:昆山讨债公司 官网:https://ks.hflmwl.com/


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需求快速增长,法律咨询公司也层出不穷。然而,部分法律咨询公司广告吹嘘能搞定一切却收钱不办事、宣传能够打官司却并没有诉讼代理资质……


近日,鹤峰县走马镇一位年过八旬的张奶奶因借款迟迟没有收回,于是在网上天花乱坠的广告中选了一家安徽合肥的法律咨询公司寻求帮助。该法律咨询公司的“律师”声称“可以和被告联系上,你有什么意见我帮你转达给他”,并向张奶奶承诺,被告不但可以偿还本金及利息,还可以承担其支付的“法律服务费”。于是张奶奶便支付了2300元“服务费”让对方帮忙办理此事。


张奶奶来到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却发现判决书仅支持被告偿还其借款,没有支持其要求被告支付2300元“法律服务费”(未提交任何证据证实)的诉讼请求。张奶奶表示疑惑,经法庭工作人员解释,她才恍然大悟,据张奶奶回忆称,她是在微信视频号里找到该“律师”,陆续转账2300元后,该“律师”只为她写了诉状和查询被告身份信息,再没有提供其他服务。在微信聊天中,该“律师”从未提供过任何有关资质证明也没有与张奶奶签订任何《服务合同》,甚至没有提供过自己的任何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全程仅用带有卡通律师头像的“工作微信号”及虚拟电话与张奶奶联系。


张奶奶哭诉到“我年纪大了,又有腿疾,每个月的药费都要五百多”。知悉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电话、企业信息查询等多种方式与“律师”取得联系,居中斡旋,并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为张奶奶追回800元“诉讼服务费”,帮助张奶奶减少损失,成功化解其烦心事!


法官寄语:对于一些简单民事案件来说,当事人委托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代写诉状、代理网上立案也是可行的,毕竟能够节省一些时间和金钱。但在选择法律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存在大量套路和风险。因此,当事人在选择时应正确识别、注意以下事项:


1、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均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盖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其个人信息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以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网站均可查询;


2、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是不得在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中任职的;


3、若案件疑难复杂且证据较多,或存在其他不宜网络沟通的情况,建议线下面谈;


4、法院对是否有代理人的案件不会区别对待,广大群众在遇到纠纷时,可以亲自参加诉讼。若需要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获取法律服务,应当从正规机构中选择,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标题:昆山讨债公司介绍80岁张奶奶被“律师”忽悠,走马法庭帮其追回800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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